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上海市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印发了《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二、纳入医保的项目
此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共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涵盖取卵术、取精术、人工授精、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必要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
三、政策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四、报销条件和比例
报销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市常住户口或连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夫妻双方均年满20周岁,女方未满45周岁;
确诊为不孕不育并经过一年以上积极治疗无效;
经过专科医师评估并同意进行试管婴儿治疗;
符合试管婴儿治疗的其他相关条件。
报销比例: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享受试管婴儿相关费用的医保报销,目前上海市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即一半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另一半由患者自付。
五、报销手续和流程
报销手续:
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基本信息;
提供相关的病例资料和诊断结果,证明女性确实存在不孕症或其他特殊情况;
提供医院开具的试管婴儿手术治疗方案和费用清单等。
报销流程:
夫妇在确定符合报销条件后,前往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负责试管婴儿报销的部门进行申请;
部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意见;
审核通过后,夫妇选择指定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并按规定比例支付相应费用;
手术完成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发票和相关费用清单,等待医保基金的报销